内蒙古民族大学呼伦贝尔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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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组织召开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暨审查会议
发布时间:2024-03-04 08:34 阅读:1146 来源:互联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研究,优化医院医学伦理管理机制,规范GCP伦理审查工作, 2月28日下午,我院召开了新一届医学伦理委员会议暨2024年度第一次科研项目审查会议。为保证伦理审查的规范性,按照《涉及人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指南》(2023版)要求,新一届伦理委员会委员除本院各领域专家外,特聘请呼伦贝尔市社科联副主席、民进呼伦贝尔总支主委李颖婷和典威律师事务所陈国新律师为我院伦理委员会委员。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副院长曾春艳,副主任委员、副院长张岗出席会议,伦理委员会各委员以及项目主要研究者参加会议。会议由曾春艳主任委员主持。

本次会议共有三项议程,首先对《关于调整医学伦理委员会的通知》进行通报,并对调整后成员名单及增补制度进行简要介绍。其次,对本月已完成的1项快速审查项目进行通报。

会议第三项议程对普外科和蒙中医布病科的两项临床试验进行了伦理审查,主要研究者顾春斌、张静分别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围绕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风险预案及可能涉及到的医学伦理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并现场回答了伦理委员的提问。各项目主审委员与其他参会委员针对项目的具体实施流程、操作的可行性以及受试者的权益保护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投票。

曾春艳主任委员指出,新一届伦理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院医学伦理审查工作逐渐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近年来国家逐步确定了伦理工作在整个医学研究领域中的核心地位,加大了对伦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参与临床研究的科研人员必须遵循“科技创新,伦理先行”的原则,保护受试者及研究参与者的安全和权益。下一步,医学伦理委员会要通过培训、考核等形式提高委员审查能力和专业素质,深化和传播科研伦理审查理念,保证受试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