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用房情况
职工食堂位于海拉尔区靠山办事处爱民路1号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肿瘤中心,框架结构,总面积约为120㎡,共一层:为厨房、清洁区、分餐区、就餐区等。
(二)人员情况
医院职工约100人;每天住院患者均约100人次。
(三)服务对象
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对象以本院职工、驻院帮扶人员、实习生、进修人员、试工人员、公务接待人员等为主(堂食、打包、送餐均可)和患者及患者家属等其他人员。
(四)承包方式
承包方以租赁模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包工包料,医院只提供原食堂设备可用设备,其他所需设备由承包方自行配备;承包方负责采购一切食物原料、配料;负责管理食堂内务,按时开膳;负责清洁、保养、维护、维修食堂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负责水、电、暖、等费用;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与外界所发生的债务纠纷、所牵涉的法律责任等,均与出租方无关。
(五)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1年,即在第一年合同期满时,由出租方评估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费用情况
1.水、电、暖等费用:
(1)费用金额:根据承包方实际使用数量进行计算。
(2)缴交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承包方按年一次性向出租方缴费。
(七)房屋租金
(1)如有意愿的潜在承包方,可请联系公告中联系方式实地查看,租金以医院谈判面议为准。
(八)获取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承租方请于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5日进行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于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采购供应科获取,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5日17:30时。
2、报名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
(1)填报“报名供应商登记表”,需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
(2)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后附授权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人将以上材料以纸质形式送至指定地点。
(九)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承租方请于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时30分前,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行政楼1楼中型会议室,以纸质版材料递交时间为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宇
联系电话:18904700021
地址:海拉尔区靠山办事处爱民路1号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肿瘤中心
二、项目要求
(一)经营服务
1.需供应早餐、午餐、晚餐等,并提供送餐服务;
2.保证全年无间断提供餐饮服务;
(二)食品价格
所提供的食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现价;消费最低限额满足消费者需求。
(三)食品质量
所提供的食品必须质量优良、安全卫生。若出现因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等问题而被职工投诉,经核查确认后,出租方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并处以每次100元的罚款;若重犯或其他投诉累计3次以上,出租方有权重罚;若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出租方有权取消承包方的承包资格,并由承包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四)食材质量
1.生畜、家禽:
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有弹性,用手指压后能立刻恢复;外表微干或微湿不沾手,新切面湿润;具有猪、牛、羊、鸡或鸭的正常气味。
2.蔬菜、水果:
色泽鲜艳光亮,外形完整无破裂,无虫斑,不发芽,无黄叶,无霉斑变质,无腐烂,无发酸,无发馊;肉质鲜嫩。
3.大米、粉面:
外观形态、颜色正常,呈清白色或精白色,有光泽,呈半透明状;大小均匀,坚实丰满,粒面光滑、完整,很少有碎米,无虫,不含杂质;气味正常(有正常香气味),无异味;粉面包装完整,无破损。
4.冰鲜、河鲜、海产品:
包装完整,无破损,外观形态、颜色正常,气味正常,无异味;鱼类弹性好、肌纤维清晰、无臭味,鱼鳞完整、紧贴鱼体,鱼鳃鲜红或樱红色,鱼眼睛黑白分明、透明清澈、无黏液分泌物。
5.蛋:
蛋与蛋相互碰击时声音清脆,摇动时无流动感和响水声,无臭味。
6.调味品:
包装完整,无破损,外观形态、颜色正常;国家一级以上知名品牌产品(非散装原料),标明品名、厂名、商标、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存期限(质保期)、净含量等,或附有说明书等。
7.食用油:
为知名品牌纯正食用油,不能为棕榈油、调和油及其他食用油。
(五)食品种类
所提供的食品应做到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化,力求做到美味可口,并按季节、天气、地域差异人群搭配及变换菜品花式。
1.早餐:
至少提供5种食品供就餐人员自由选择、自行搭配,包括中点、西点、粗粮、面食、蛋、时蔬、粥、豆浆等;
2.午餐、晚餐:
均至少提供8种菜品供就餐人员自由选择、自行搭配,包括主菜、配菜、时蔬、汤类、主食、面食、粗粮等。
(六)供应时间
早餐:6:30~9:30;午餐:10:30~13:30;晚餐:16:30~19:00。
(七)其他要求
1.承包方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卫生行业标准,遵纪守法;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用工要求,为聘任员工购买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如员工在工作中不慎造成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如因承包方员工原因造成出租方财物损失或事故的,承包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可按规定向承包方索赔。承包方需制订各种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岗位职责要求、价格管理、卫生保障、采购管理、食物中毒应急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服务、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预防和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接受有关部门的卫生检查及卫生监督,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须按国家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农药残留检测等各项制度、流程。
3.承包方不得将食堂转包,不得将食堂用房转租或改作其他用途。出租方有权对其进行督查与监管,若发现承包方存在违规经营或其他不良行为,出租方可对其进行处罚,甚至终止合同,并按规定要求承包方给予赔偿。
4.承包方保证不使用过期食品,一切原料、辅料须正规渠道采购国家一级以上知名品牌产品,不能采用散装原料,不采用非法生产的食盐,采购票据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5.承包方条件要求:
(1)承包方为自然人在餐饮经营中无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2)承包方为企业需具有工商餐饮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专业的团队;
6.承包方负责食堂的电费及水暖费(医院负责单独加装电表),医院负责水电暖保障维修。
7.承包方对于本院职工的餐食费定价应与总院一致(目前为10元1荤1素)。
8.承包方负责卫生及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所有手续及营业执照的办理,取得后方可营业。承包方为防火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9.承包方保证所有食材的新鲜及食品安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须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负责室内装修及各类管道的清理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