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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铁路洗涤中心甲醇燃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5 08:36 阅读:134 来源:互联网

各潜在供应商:

近期我院对“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铁路洗涤中心甲醇燃料项目”进行采购,计划选用询价方式采购,现对外公开报名,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有关内容、报名事宜如下: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规格要求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供货期

供货地点

甲醇燃料

16350升

具体参数见附件2

3.02

49377

15日历天内到货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预算总价(元)

49377.00元

具体货物参数详见表格附件2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m.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打印页并盖章)。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报名时间

1.询价公告时间(3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7日。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7日

3.报名办法: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 月17 日进行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于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采购供应科获取,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17:00时。

四、报名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

1.填报“报名供应商登记表”,需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登记表信息自拟);

2.本公告“二、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3.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后附授权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人将以上材料以纸质形式送至指定地点。(报名现场请留下项目联系人电话及邮箱信息)

五、递交报价单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供应商请于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下午17:00前,将密封好的报价回执文件及其它材料递交至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采购科,以纸质版材料递交时间为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选方式及中选规则

评选方式:本次采用不见面方式,依据报名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根据报价选择供应商(排名按照所投价格由低到高排序);具体开标日期以邮箱或电话的方式发送给各供应商;

中选规则: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询价结束后,以电话形式通知中选单位,其它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470-3997332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5日

附件1《报价单》

报价单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我司认真研究你院来函内容,我司参与本次“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铁路洗涤中心甲醇燃料采购项目”询价活动,现将货物报价递交交至你院;

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要求

生产企业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 价(元)

1








2








...








报价合计

 

 供应商(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2具体参数:

1

醇基燃料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无可见杂质

色度/Hazen单位(铂-钴色号)≤ 5

甲醇的质量分数/% ≥ 999

水的质量分数/% ≤ 0.10

酸的质量分数(以HCOOH计)/% ≤ 0.0015

或碱的质量分数(以NH₃计)/% ≤ 0.0002

碳酸的质量分数(以HCOCH₃计)/% ≤ 0.002

高锰酸钾试验/min ≥ 50

水混溶性试验 通过试验(1+3)

乙醇的质量分数/% ≤ 供需双方协商

硫酸洗涤试验/Hazen单位(铂-钴色号)≤ 50

 


附件3

洗涤中心用甲醇燃料招标要求

一、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采购需求量16350升,预估费用49377元。

二、采购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化学品经营”相关内容;供应商需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根据医院锅炉使用要求甲醇燃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GB/T338-2011优等品检测标准,99.9℃纯度,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每批次甲醇燃料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成交商每半年向采购方至少提供一次甲醇燃料质检报告。

4、无毒、无残液、无烟尘、无有害废气、无积垢,既安全又经济的清洁燃料。

5、供应商免费为采购方提供锅炉清洗服务等简易售后工作。

三、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运送甲醇燃料的车辆必须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纸质打印的运单,车辆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志灯及标志牌,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甲醇燃料运输人员必须取得资格认定,并提供证书复印件。运输人员卸车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周围无火种、热源等,严格按要求进行静电释放。

3、甲醇燃料单次运送量不得超过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限制量。

4、在合同履行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规定地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燃料属于危化品储存量不宜过大,需及时送货,燃料消耗不固定,两至三天送一次。成交供应商应于收到采购人发送的订货单之日起12小时内将采购人订货单要求的货物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负责将甲醇燃料装进采购人指定储存器内。货物经采购人两次验收合格的,视为成交供应商已于货物经初步验收合格之日交付货物。货物经任何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视为成交供应商尚未交付货物,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6、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和车辆进出医院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采购人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监督,进出医院的货车必须按规定审批,全程接受监督管理。成交供应商人员及车辆进入采购人医院内后,司机要拔掉车钥匙锁好车门,在采购人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活动,不得超出采购人指定区域。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及司机不得将各类违禁品带入院内,如成交供应商违反本条款约定,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货物验收要求

1、货物验收要求成交供应商送货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后,按照送货明细由采购人安排人员及成交供应商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包括对成交供应商交付货物品种、数量等外部特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查。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经采购人初步验收认为符合合同约定并完成货物入库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开具货物入库三联单,相关人员签字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各留存一联,作为成交供应商交付货物的凭证。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经采购人初步验收认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立即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更换货物并承担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2、采购人应于货物经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进行使用验收,使用验收应包括对货物规格质量等的检查。经使用验收,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有异议的,应在本条要求使用验收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成交供应商退还采购人已付全部货款,并按采购人已付货款总额的 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成交供应商应于收到采购人退货通知之日起2日内自行收回退货,逾期收回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该退货的所有权。

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本项目合同标的物后的任何时间内,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有权随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成交供应商应于接到采购人提出问题之日起2日内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答复,成交供应商认可采购人提出问题的,按照货物验收要求第2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不认可采购人提出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论认为采购人提出问题属实的,成交供应商按照货物验收要求第2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鉴定费用。

4、因成交供应商供应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遭受人身、财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采购人或第三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5、成交供应商因违反本项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它费用的,采购人均有权从尚未支付成交供应商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抵扣,采购人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不足成交供应商应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它费用数额的,成交供应商仍应向采购人支付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