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询价人: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询价项目: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总院)医疗污水、废气、污泥、噪声检测及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肿瘤院区(以下简称分院)污水、废气及噪声检测
预算金额:247195.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柒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采购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地址: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东院区三楼总务科
联系人:季老师
咨询电话:0470-3997301
二、检测项目及频次
(一)水污染物检测(总院及分院)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排污许可证。具体检测项目及频次见附件一及附件二。
(二)大气污染物检测
1. 无组织废气检测项目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要求。
2. 有组织废气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3. 锅炉废气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油废气要求。
4. 排污许可证。具体检测项目及频次见附件一。
(三)污泥检测(总院)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要求,检测粪大肠菌群数及蛔虫卵死亡率,每年一次(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在指定时间完成检测)。具体检测项目及频次见附件一。
(四)噪声检测(总院及分院)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环境噪声,每季度一次。具体检测项目及频次见附件一及附件二。
三、质量控制要求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实验室分析样品的质量控制采用精密度和准确度控制。所使用的仪器设备通过检定或校准,仪器设备操作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废气样品的采集分析、质控应执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恶臭污染环境检测技术规范》(HJ905-201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等。废水样品的采集、保存、分析、质控应执行《污水检测技术规范》(HJ91.1-2019)、《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等。厂界噪声监测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相关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最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标准。
四、其他要求
1.参与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报告;
2.参与人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参与人需承诺采样及检测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检测结果真实、有效;参与人至现场询价时,需签署并递交附件三《参与人承诺书》;
3.参与人需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供检测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4.参与人需承诺检测结果出具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供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带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及原始监测记录扫描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主体检测工作;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总金额的10%,且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对应CMA资质;
6.有意向的参与人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文件扫描件、响应文件或参与人认为其他有必要的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3月20日17:00。报价时间及报价方式另行通知。
五、评审办法
满足资格及全部实质性要求,最低价中标。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总务科
2026年3月17日
附件一 总院检测项目、检测频次及采样数量如下:
序号 |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检测频次 | 采样数量 |
1 | 废 水 | 总院废水总排口 | pH、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氨氮、总汞、总铬、六价铬、总镉、总砷、总铅、总银、总余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沙门氏菌 | 1次/季度 | 瞬时采样至少3个瞬时样 |
2 | 志贺菌 | 1次/半年 | |||
3 | 粪大肠菌群数 | 1次/月 | |||
4 |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 1次/周 | |||
5 | 有组织废气 | 总院污水处理站排气口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1次/季度 | 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6 | 无组织废气 | 总院污水处理站周边厂界 | 甲烷、氨、硫化氢、氯气、臭气浓度 | 1次/季度 | |
7 | 污泥 | 总院污泥池 | 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 | 1次/年 | 1个样,采购方指定时间采样 |
8 | 噪声 | 总院厂界 | 噪声 | 1次/季度 | 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附件二 分院检测项目、检测频次及采样数量如下:
序号 |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采样数量 |
1 | 废水 | 分院废水总排口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2 预处理标准中23项(除肠道病毒)、肠道致病菌监测沙门氏菌及志贺菌 | 志贺菌1次/半年 其他1次/季度 | 1个瞬时样 |
2 | 有组织废气 | 分院污水处理站排气口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1次/季度 | 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3 | 锅炉排放口 | 氮氧化合物、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 1次/月 | 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
4 | 无组织废气 | 分院污水处理站周边厂界 | 甲烷、氨、硫化氢、氯气、臭气浓度 | 1次/季度 | 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5 | 噪声 | 分院厂界 | 噪声 | 1次/季度 | 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附件三
参与人承诺书
1、我方承诺坚决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我方承诺采样方法、时效性及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检测结果真实、有效;
3、我方承诺检测结果出具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供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带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及原始监测记录扫描件(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我方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作。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