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呼伦贝尔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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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普通门诊费用可报销,家庭成员可共济
发布时间:2022-10-02 10:40 阅读:2634 来源:互联网

  为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10月1日上午9时,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险中心、海拉尔区医疗保障局、海拉尔区医疗保险中心领导实地走访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对门诊统筹共济推进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督导。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政策待遇科科长郑彦铭、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刘亚丽、海拉尔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斌、海拉尔区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裴崇强对我院门诊统筹结算成功给予高度好评。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作为我市门诊统筹定点医院,按照政策要求已实行门诊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凭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享受门诊统筹、门诊共济政策。

  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门诊统筹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累计计算起付标准,起付线标准1000元,统筹政策范围内超出起付线部分纳入门诊报销。三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55%,最高限额在职职工为4000元,退休人员5000元。

  此项举措,不仅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待遇水平,还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有效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