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案复印要求提供如下相关证明: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提供患者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代理人代理关系的法定材料。
发布时间:2022-04-07 13:56 阅读:3412 来源:互联网
一、病案复印要求提供如下相关证明: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提供患者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代理人代理关系的法定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者近亲属,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和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代理人,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人员,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申请人为公安、司法机关,应提供公安、司法机关采集证据的介绍信,执行公务人员的工作证(至少同时两人进行采集),并经审查批准。
二、允许复印内容:
(一)门(急)诊病历
(二)住院病历住院志(即入院记录)、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三)复印收费:0.5元/张
三、注意事项:
(一)病历复印应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内完成归档后予以提供;
(二)病历复印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病历复印件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
(三)病历复印后,应将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证明和/或复印件放入病历中备案;
(四)住院病人病历因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应经主管医师签字同意后,派病区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并陪同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印。
HLBEPH-ZD-BA-5(0)病案服务规范制度
一、服务对象
服务限于相关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患者及其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有关司法机关及医疗保险机构相关人员。
复印或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的代理人或其近亲属
(三)保险机构
(四)公安、司法机关
二、为患者提供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具体操作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病案室复印→申请人缴费→医务科盖章
三、由病案室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四、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由病案室工作人员在病案室,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
五、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医务科加盖证明印记
六、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七、病案室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责任编辑: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