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本科室负责人,夜间及节假日报告总值班,科室负责人及总值班分别报告感染控制科。
二、感染控制科初步证实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后,立即报告主管院长。
三、感染控制科根据“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具体情况按如下要求报告。
(一)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在48小时内向海拉尔区卫生局及环保局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海拉尔区卫生局及环保局报告。
(二)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海拉尔区卫生局及环保局报告,并按照本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海拉尔区卫生局及环保局报告,并按照本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四)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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